嫌疑人何时可以聘请律师-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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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打官司应到律师事务所去洽谈!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向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律师说明欲委托的事项,并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实,同时表明自己的具体要求!
律师接待后,会询问有关情况,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阅,并审查是否属于律师业务范围,然后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决定受理,律师应向其介绍如何办理委托手续!
第二步,在与律师委托人洽谈后,双方同意办理聘请手续的,律师事务所会交给委托人聘请律师合同、委托书各一份。
其中聘请律师合同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该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存律师事务所,一份交当事人?
聘请律师合同签定后,再签委托书;
委托书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具名要递交受诉法院的一份函件?

第三步,委托人依据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律师事务所缴付聘请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向当事人出具专用收据。

聘请律师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律师代理即告成立,律师便可以根据聘请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的委托事项参加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以下为聘请律师的步骤:第一步,向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律师说明欲委托的事项,并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实,同时表明自己的具体要求;
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存律师事务所,一份交法院,另一份交当事人。

第三步,委托人依据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律师事务所缴付聘请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向当事人出具由省、市司法厅(局)统一印制并盖有财政局监制章的专用收据。

聘请到律师很容易,但要聘请到一个合适的律师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人们聘请律师的途径通常有两种:一是在朋友、亲戚圈子里打听他们熟悉的律师。
还有通过报纸、电话黄页及因特网等媒介寻找律师;
选择合适律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问多了解,这有些类似于选购合适的住房,人们总不会很轻率地随便找一个房产公司就了事!
你可向朋友、亲戚详细了解他推荐的律师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当你与律师第一次接触时,应询问他对案件的看法、办案思路以及曾经经办类似案件的经验,从而综合判断该律师的专长、服务态度等?
如果条件允许,不妨多找几个律师谈谈,以选择一个你认为最合适的律师。

当然,还应考虑你本人的经济实力和案件重要程度,因为资历高、经验丰富的律师收取的律师费相对要高一些。

而一件争议标的很小(比如一万元)的案件找一位名律师承办实是没有必要。

打官司需要请律师,当事人该到哪里去请呢。

我国的律师都是有组织的,每个律师都应有其所隶属的律师事务所,不隶属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社会上“黑律师”多属此类。
所以请律师打官司应到律师事务所去洽谈!
一、律师业务范围(一)担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
(二)担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诉讼;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参加谈判、调解、仲裁活动;

(六)代理金融、房地产、商贸、保险、知识产权、工商登记、破产清算、企业重组、股权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律师工作职责:(一)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委托权限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应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四)担任刑事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
三、聘请律师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注意聘请的时效性?
及时聘请律师,有利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否则,将会使有些证据难以取得,甚至无法取得,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人为地造成被动,更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出现超过法定时效的情况,权利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2、注意办妥聘请手续。
现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时,可以随时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聘请律师!
请律师可先与承办律师谈妥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时间及收费标准,然后到律师事务所的受案室,签订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书面合同,并交纳律师委托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有关函件和发票?

诉讼案件,还须由当事人填写授权委托书,以明确律师的委托权限。
3、应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执业律师!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4、应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证据材料!
只有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律师才能实事求是地把握案情,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断;
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冒充律师执业的“黑律师”比较多,请律师时你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去请律师,要查看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书》是红色封面,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成熟的国家!
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客观上要求法律事务需要由法律专业人士来处理;

律师正是这种社会分工和社会需求的产物。

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想要聘请一位合适的律师,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首先要选择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其次要选择合资格的律师;
3.第三要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相关,是否曾办理过类似法律事务!

4.最后需要与律师沟通、达成一致并与律师所在的律所签订服务合同,付费,出具授权委托书。

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发生纠纷时,聘请律师已比较普遍。
但是由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在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常常会走进一些误区;
误区之一: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一些当事人错误地认为,聘请律师只要与律师本人达成委托协议即可,没必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
但是,我国《律师法》规定,当事人聘请律师,必须首先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事项,并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或辩护。
如果没有订立合法合同,一旦发生代理权限纠纷,或因律师的行为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不便。
误区之二:对律师的代理权限授权不清?
在授权合同中,代理权限要写明确、具体,不能笼统地写成不明确的“全权代表”、“诉讼代理”,或“一般代理”、“权利代理”或者是君子协定“包打”等。
对于特别代理,要逐项写明!

如果代理权限不清,可能出现律师越权代理,从而危害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以上两个“误区”可以提醒你的合同意识,通过签订合同,你可以辨别律师的真伪。
第二个提醒你的是委托合同中应该有明确的授权服务范围?

“包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假律师惯用的手法。
真正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不接受“包打授权”的;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几类所谓的律师是不能请的:一是私自收取费用!
有的律师收取当事人的律师费,却不开具事务所的专用发票,仅仅出具一张白条或一张收据了事,中饱私囊?

二是包打赢官司。
有的律师给当事人打官司时,一口向当事人承诺,保证打赢官司,甚至还承诺不打赢官司不要钱,却在办案中向当事人变相收取差旅费、打印费、请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一旦输了官司,就向当事人说法官判决不公,纵恿当事人上诉,劳民又伤财;
三是办关系案。
有的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不是积极为当事人收集证据,做好出庭的准备工作,而是向当事人吹嘘其与办案法官关系如何铁,是所谓的铁哥们,铁定会赢官司?
四是向法官行贿?

有的律师不是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作代理准备工作,而是走邪门歪道,纵恿或诱使当事人向法官请客、送礼、行贿。

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只会给当事人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五是收费不办案。
有的律师收取当事人的律师费用后,不为当事人收集证据,甚至法院通知开庭时,律师连出庭都不肯,更不用说提供法律服务了!
结果,往往造成当事人败诉,浪费了钱财又输掉了官司。

六是超低标准收费。

有的律师为了揽取案件代理权,不惜与其他律师进行恶性不正当竞争,恶意攻击他人,超低标准收取律师费,不少当事人自以为拣了一个大便宜,却不知这种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往往敷衍了事,难以准确到位,最后吃亏的还是当事人自己。
七是无办公场所。
从委托代理的形成到办理案件的全过程,不是在家就是马路,不是饭馆就是茶馆,不是歌舞厅就是夜总会。
坚持去他的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务是识别真假的最朴素的方法;
聘请律师是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要的维权手段,了解相关常识和走出相应误区非常重要?